近日,省委、省政府印發了《山東海洋強省建設行動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山東海洋強省建設行動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一直非常關心山東海洋發展。2013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山東視察工作時指出,充分利用沿海的獨特地理位置,努力塑造開放型經濟發展新優勢;在東部要以發展藍色經濟、高效生態經濟為主導,建設重要經濟增長極。2018年3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山東代表團審議時強調,要更加注重經略海洋;海洋蘊藏著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寶貴財富,是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要地;山東有條件把海洋開發這篇大文章做深做大;希望山東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努力在發展海洋經濟上走在前列,加快建設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綠色可持續的海洋生態環境,為海洋強國建設作出山東貢獻。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要求,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重大意義
21世紀是海洋的世紀。縱觀世界經濟發展的歷史,一個明顯的軌跡,就是由內陸走向海洋,由海洋走向世界,進而走向強盛。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堅持陸海統籌,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作出加快建設海洋強省的決策部署,并將其納入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加快推進,這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海洋強國戰略思想、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行動。新時代新起點新要求,加快建設海洋強省意義重大而深遠。建設海洋強省是落實海洋強國戰略的使命擔當。山東是海洋大省,在海洋資源、海洋產業、海洋科技等方面優勢突出,在海洋強國建設大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信心、有條件、有能力把海洋開發這篇大文章做深做大,為海洋強國建設作出更大貢獻責無旁貸。建設海洋強省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支撐。海洋是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要地,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進一步提升經略海洋的能力,加快構建完善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培育壯大新動能,構筑山東發展新優勢。建設海洋強省是實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走在前列,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開創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山東發展最大優勢和潛力在海洋,加快建設海洋強省,探索新路徑、拓展新空間、創造新模式,是牢牢把握習近平總書記對新時代山東工作的總要求,推動實現走在前列、由大到強、全面求強的應有之義和必由之路。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山東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加強黨對海洋工作的領導,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標定位,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陸海統籌,堅持高質量發展,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為統領,以改革、創新、開放為動力,以建設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綠色可持續的海洋生態環境為重點,以“四新”促“四化”實現“四提”,加快建設海洋強省,努力打造國際一流的海洋科技教育引領區、國家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國家海洋經濟競爭力核心區、國家海洋開放合作先導區、國家軍民深度融合先行區,為海洋強國建設作出山東貢獻。
(二)行動方向
1.活力海洋。堅持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雙輪驅動,集聚高端海洋創新資源,培育海洋經濟發展新動力;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新活力;繁榮發展海洋文化,提升海洋文化軟實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現代化海洋經濟新體系。
2.和諧海洋。樹立大海洋、大空間、陸海一體的現代海洋思維,協調匹配陸海主體功能定位、空間格局劃定、開發強度管控、發展方向和管制原則設計、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統籌海洋經濟發展與國防建設,實現陸海協調發展。
3.美麗海洋。把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納入海洋開發總布局,強化綠色發展理念,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推進美麗岸線、生態港灣、灘涂濕地、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修復,持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海碧物豐、岸美灘凈。
4.開放海洋。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搭建海洋合作平臺,創新海洋合作模式,推進國際產能合作,構建藍色伙伴關系,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海洋開放合作新格局。
5.幸福海洋。強化公眾海洋意識,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海洋強省建設,增加海洋領域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保障沿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讓人民群眾共享海洋發展經濟成果、生態成果、文化成果。
(三)行動目標
綜合考慮現實基礎、發展潛力,蹄疾步穩、健康有序推進海洋強省建設,力爭盡快取得突破性進展。
到2022年,海洋科技創新能力明顯提升,海洋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占海洋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到3.1%以上;海洋經濟新舊動能實現接續轉換,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20%以上,海洋生產總值年均增長9%以上,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23%左右;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效,近岸海域水質優良面積比例達到90%左右,海洋強省建設取得重大突破。
到2028年,全省海洋生產總值突破3.87萬億元,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26%左右,海洋創新動力強勁,市場主體活力充沛,海洋生態良好,核心競爭力全面提升,實現海洋大省向海洋強省的戰略性轉變,在海洋強國建設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到2035年,基本建成與海洋強國戰略相適應,海洋經濟發達、海洋科技領先、海洋生態優良、海洋文化先進、海洋治理高效的海洋強省。
三、陸??臻g布局
樹立陸海一體的國土空間思想,堅持空間布局與發展功能相統一、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強化陸海統籌,重視以海定陸,統籌海岸線、海港、海灣、海島開發保護,加快重要港灣聯動的灣區經濟發展,創新海島開發利用模式,有序延伸海洋綜合開發空間縱深,推進陸海資源要素優化配置,打造“龍頭引領、灣區帶動、海島協同、半島崛起、全球拓展”的海洋強省建設總體格局。
(一)龍頭引領。發揮青島海洋科學城、東北亞國際航運樞紐和沿海重要中心城市綜合優勢,強化青島西海岸新區、青島藍谷、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國際郵輪母港等平臺功能,提升其在重大海洋科技創新、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等方面的引領輻射作用,加快建設國際先進的海洋創新中心、海洋發展中心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海洋名城,打造海洋強省建設主引擎。
(二)灣區帶動。以膠州灣、萊州灣保護開發為牽引,依托沿海城市、重要港口、交通干線及重大開放平臺,統籌臨港產業與海洋產業發展布局,構筑山東半島沿岸兩條海洋經濟帶。泛膠州灣黃海經濟帶,以膠州灣為核心區域,以青島港、日照港、威海港為支撐,沿山東半島南岸形成覆蓋青島、威海、日照3市及煙臺市的海陽、萊陽2個縣級市所屬陸域與海域,面向黃海的海洋經濟帶,重點布局海洋新興產業、重大海洋科技創新平臺,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海洋高端產業集聚區、重大海洋科技創新基地和世界著名的黃金海岸。泛萊州灣渤海經濟帶,發揮煙臺環渤海地區重要港口城市、先進制造業名城、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優勢,以萊州灣為核心區域,以煙臺港、渤海灣港為支撐,沿山東半島北岸形成覆蓋煙臺、濰坊、東營、濱州4市陸域與海域,面向渤海的海洋經濟帶,重點布局海洋生態漁業、海洋高端裝備制造、海洋礦產資源開發、海洋新能源、高端海洋化工等產業,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積極探索推廣高效生態發展新模式,打造環渤海南翼先進制造業中心、面向東北亞對外開放合作高地和全國重要的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
(三)海島協同。以保護為核心,強化海島分類管理,突出主導功能,科學保護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優化利用有居民海島,保護性利用無居民海島,嚴格保護特殊用途海島。充分利用海島及鄰近海域漁業、旅游、港口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等,因島制宜發展醫養結合等特色海島生態經濟,重點推進五大島群的保護利用。長島及煙臺島群,重點發展海洋生態牧場、海洋旅游業,加快建設長島海洋生態文明綜合試驗區,爭創海洋類國家公園。威海島群,重點發展海洋生態牧場、海洋旅游業,提升劉公島海洋文化旅游品味,打造國際知名的海島旅游休閑目的地。青島島群,重點發展現代化的港口物流、海洋文化創意設計、游釣型游艇業等,創新特色海島服務業模式,打造綜合性海島保護利用新樣板。日照島群,重點發展深遠海智能化海洋牧場,建設全國重要的海島綜合保護開發示范區。濱州島群,重點保護貝殼堤島與濕地生態,培育牡蠣礁典型生境,發展海洋生態旅游,建設黃河三角洲海島保育示范區。
(四)半島崛起。強化主體功能區在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中的基礎性制度作用,覆蓋全省陸域與海域,創新區域、城鄉、陸海、減排節能統籌發展機制,完善陸海銜接的綜合交通運輸網絡,加強沿海7市與內陸10市規劃政策協同對接、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要素市場統一開放、生態環境聯防聯治,推進沿海地區海洋經濟優勢向內陸地區延伸和轉移,增強內陸地區對海洋經濟的服務支撐,構建陸海資源優勢互補、協調聯動的海洋產業鏈、創新鏈、價值鏈、物流鏈、生態鏈,將山東半島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的藍色經濟示范區和世界知名的半島城市群,打造海洋強國戰略重要支點。
(五)全球拓展。以海洋產業配套協作、海洋科技協同創新、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為重點,以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為依托,開辟對外合作海上大通道。深化與京津冀、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的戰略合作,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面向全球范圍優化海洋資源配置,助力北極“冰上絲綢之路”開拓、南極全球治理等國家行動,積極推進大洋與極地漁業、礦產、油氣等資源勘探開發,建設一批海外產業園區、綜合保障基地,拓展海洋強省發展新空間。
四、行動重點
堅持世界眼光、國際標準、山東優勢,進一步明確主攻方向和重點任務,集聚優勢資源,創新政策舉措,深入實施海洋強省建設“十大行動”。
(一)海洋科技創新行動。把創新驅動發展作為核心戰略,以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為載體,加快建立開放、協同、高效的海洋科技創新體系,推動海洋科技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打造具有重要國際影響力的山東半島海洋科技創新中心,提升我省海洋經濟創新力。
1.強化重大創新平臺支撐。以青島西海岸新區、青島藍谷為依托,突出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的龍頭引領作用,整合涉海高校、科研機構和科考平臺等創新資源,積極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開展協同攻關,爭取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落戶山東,建設世界一流的國家海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支持中國科學院海洋大科學研究中心、國家深?;睾痛笱筱@探船(可燃冰鉆采船)北部基地母港建設。積極爭取E級超級計算機、大洋鉆探船等重大科學裝置落戶山東,支持國家級海洋漁業生物種質資源庫建設,加快國家海洋設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中國大洋鉆探巖心庫、青島海上綜合試驗場、威海國家級淺海海上綜合試驗場、國家暖溫型海洋大氣自然環境試驗站建設。加快國家海洋裝備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推動海洋科技創新與標準研制同步,制定更多的國際、國家標準。
2.實施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鞏固提升我省海洋基礎研究整體優勢,積極對接國家戰略需求,開展天然氣水合物成藏、全球海洋變化、深海科學、極地科學等基礎科學研究,在若干重要領域躋身世界先進行列。實施“健康海洋”等重大工程,推動“透明海洋”工程規劃內容融入國家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參與“種業自主創新”國家科技創新2030—重大工程,以及深海關鍵技術與裝備、“藍色糧倉科技創新工程”等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深化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合作,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增加海洋領域基礎研究投入。強化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銜接融合,突出深水、綠色、安全,重點在海洋生物和油氣資源開發、深海運載作業、海洋環境監測、海水淡化和綜合利用、海洋能綜合利用等領域,每年啟動實施一批高端海洋工程裝備、深遠海養殖、極地漁業、海洋藥物與生物制品、海洋環保等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突破一批制約產業發展的重大關鍵技術,對引領海洋產業發展的重大研發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3.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發揮涉海骨干企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在集聚產業創新資源、加快產業共性技術研發、推動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等方面的作用,深化“政產學研金服用”緊密合作的技術創新體系,促進產業鏈和創新鏈的深度融合。實施省級以上企業海洋創新平臺倍增計劃,支持有條件的涉海企業在深海技術與裝備、深海漁業、生命健康、海洋精細化工等領域布局尖端產業(技術)創新中心,建設一批重點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發平臺,力爭到2022年,規模以上涉海工業企業設立研發機構的比例達到30%左右。
4.暢通科技成果轉化渠道。全面落實我省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實施意見等法規及配套政策。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落實高校、科研院所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進行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的自主決定權。探索國有科研院所海洋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調動科研人員科技成果轉化積極性。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推動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所得稅遞延納稅等各項扶持政策落實。圍繞海洋產業發展開展專題性專利導航研究,提供產業發展方向性對策與建議。落實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加快青島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建設,提高企業知識產權運用、管理和保護水平。對年度專利合作條約(PCT)專利申請數量超過5件的企業,按照當年申請量給予階梯獎勵。加快建設濟青煙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支持青島、煙臺、濰坊、威海等市建設海洋科技產業聚集示范區。瞄準高端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鼓勵各市建設一批海洋技術孵化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中試基地。到2022年,海洋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700家左右,全省涉海科技企業孵化器面積達到200萬平方米以上。
5.激發海洋人才活力。落實我省人才支撐新舊動能轉換工作的意見,完善更加開放、更加靈活的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機制,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海洋人才高地。加強省部、省院共建,加快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中國海洋大學西海岸校區、中國科學院大學海洋學院、哈爾濱工程大學青島校區等海洋類院校新校區建設,支持中船重工725所海洋新材料研究院、中船重工702所青島深海裝備試驗基地、天津大學海洋工程研究院、哈爾濱工程大學船舶科技園等科研機構建設。支持涉?!耙涣鞔髮W、一流學科”建設,努力造就一批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加大海洋職業技能培訓、創新創業培訓和企業急需高端技能人才培養,支持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設海洋類專業。支持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等航海類院校發展壯大,加快我省高素質船員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海洋學校。積極實施“一事一議”引進頂尖人才、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外專雙百計劃”等重大引才引智工程,加大涉海領域高端人才引進力度,面向海內外遴選支持一批從事海洋基礎研究、原始創新和共性技術研究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從事產業技術創新、成果產業化和技能攻關的領軍人才。加大對中國藍色經濟引智試驗區、駐魯海洋科教單位的支持,加快海洋高端人才引進培養。創新人才引進服務機制,放寬外籍高層次海洋人才來魯工作條件限制,建立服務專員制度,為涉海高層次人才提供戶籍辦理、子女入學、醫療保健等方面的高效便捷服務。加強對山東本地海洋領域人才的培養、使用和激勵。支持在人才集聚的海洋企事業單位、產業園區建設人才公寓(單位租賃住房),到2022年,全省每年新增人才公寓面積不低于300萬平方米。保護和激發企業家精神,培育造就一批優秀的涉海企業家隊伍。
(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行動。始終把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加快完善海洋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嚴格落實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統籌推進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工程,科學利用海洋資源,打造“水清、灘凈、岸綠、灣美、島麗”的美麗海洋。到2022年,重要海洋功能區水質達標率超過90%,全省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40%。
1.健全海洋生態保護體系。充分尊重海洋的自然規律及屬性,以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控制海洋開發強度和規模,保護海洋生態空間。深入實施海洋主體功能區戰略,嚴格落實《山東省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對沿海市、縣的海洋主體功能定位,完善區域規劃政策,規范海域開發時序和強度,推動形成經濟社會發展與海洋資源、生態環境相適應的海洋開發空間格局。嚴格落實全海域生態紅線制度,2018年全面完成224個生態紅線區分類管控。嚴格海洋保護區分類管理,加強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和生態監控。實施沿海防護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加快推進濱州、東營、濰坊等地檉柳林建設。在萊州灣以及威海、青島、日照、長島等地開展海藻林養護培育。在黃河三角洲和萊州灣等鹽沼濕地區域,因地制宜開展濱海濕地修復工程。加快編制海岸線保護規劃,健全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制度;研究實施海岸建筑退縮線制度,海岸線向陸1公里范圍內原則上不得新建建筑物。通過受損海域海島修復、港口空間資源整合等方式,將部分建設用海空間轉化為海洋生態空間。實施生態島礁工程,建設海驢島生態保育類,北長山島、劉公島和靈山島宜居宜游類,千里巖和大公島科技支撐類工程。在沿海7市開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加快建設海洋生態文明綜合試驗區、省級以上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國家級生態保護與建設示范區。
2.健全陸海污染防治體系。實施陸海污染一體化治理,推進陸上水域和近海海域環境共管共治,建立健全近岸海域水質目標考核制度和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2018年開展膠州灣等重點海域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試點。實施“流域—河口—海灣”污染防治聯動機制。嚴格落實河長制湖長制,開展陸域污染源治理,實施入海河流綜合整治,清理非法或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徹底消除黑臭水體入海。全面推行“灣長制”,開展海灣水質污染治理和環境綜合整治。加快編制省、市、縣三級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科學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開展基于養殖環境容量的生態養殖。實施近岸海域養殖污染治理工程,清理沿海城市核心區海岸線向海1公里內筏式養殖設施。治理船舶污染,提升港口碼頭污染防治能力。研究實施“島長制”,探索開展海洋定點封閉傾廢試點。
3.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堅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統籌實施海洋生態修復、海洋岸線恢復、海洋環境整治和海洋生物資源養護等工程,創新發展海洋生態經濟,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海洋環境的產業結構和生產生活方式。推動沿海地區建立健全循環經濟體系,加快濰坊、青島城陽、招遠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建設一批海洋循環經濟產業園區。支持青島、煙臺、濰坊等市開展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加強海域資源保護利用,從嚴管控新增圍填海項目,開展閑置未利用圍填海存量調查,用活圍填海存量資源,創新集中集約用海方式,提高單位岸線和用海面積投資強度。
4.健全海洋監測體系。提升海洋監測、預報預警和防災減災等基礎能力,2020年建成分布合理、有效運行的海洋環境實時在線觀測監測網絡。加強海洋環境監測質量控制和信息產品開發,提高監測服務管理效能。加強沿海7市及主要縣(市、區)海洋預報減災能力建設,建立完善風暴潮、海浪、海冰、海嘯、溢油、綠潮、赤潮和海洋地質災害等預報預警和防御決策系統,編制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對各類災害的能力。建立沿海重大工程建設的海洋災害風險評價制度,科學劃定海洋災害重點防御區,定期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增強沿海工業企業及工業園區環境風險防控水平,對石油煉化、油氣儲運、核電站等重點區域,開展海洋環境風險源排查和綜合風險評估。處理好防潮堤壩建設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建立山東半島海洋安全公共服務平臺,強化沿海7市海洋安全協同協作,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和安全培訓。加快推進《山東省海上搜尋救助條例》立法,加強海上搜救應急能力建設。
(三)世界一流港口建設行動。以打造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為目標,全面建設山東國際航運中心。把港口作為陸海統籌、走向世界的重要支點,整合優化沿海港口資源,提升港口建設現代化水平,推動陸海聯動、港產城融合,著眼于設施一流、技術一流、管理一流、服務一流,努力打造高效協同、智慧高端、綠色環保、疏運通達、港產聯動的國際化強港。到2022年,沿海港口貨物吞吐量突破16.5億噸,其中外貿吞吐量達到8億噸以上,集裝箱吞吐量達到2800萬標準箱。
1.整合港口資源。成立省海洋港口發展委員會,適時組建山東港口投資控股集團,提升我省港口整體效能和綜合競爭力,打造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一流跨國投資經營集團。探索建立大港口管理體制,積極落實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全面開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推進口岸監管服務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提高通關效率,優化口岸通關環境。推動建立全省港口和航運企業聯盟,促進港航企業間的協調與合作。組建集裝箱、礦石、煤炭和液體散貨等各類專業化合資公司,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2.打造智慧港口。推進云計算、大數據、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與港口服務和監管的深度融合,建設智能化無人碼頭,到2022年,新建3—5個自動化碼頭泊位,初步形成世界一流的智能化港口網絡體系。發揮青島港在信息集成和平臺建設等方面的領先優勢,逐步向信息技術服務商、系統解決方案提供商、現代物流及電子商務信息平臺運營商轉變,建設世界一流的物流強港。爭取在青島港、煙臺港試點開展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加快煙臺港、日照港信息數據聯網和標準化建設,推進港口內部信息橫向互聯互通,構建集成化、一體化運營管理平臺。推動渤海灣港加快建設“貨運一單制、信息一網通”的港口物流運作體系。
3.建設綠色港口。發揮青島港、日照港國家級“綠色港口”的示范引領作用,高標準高起點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優良、生態健康的新型港口。推進靠港船舶岸基(港基)供電工程,到2022年,主要港口全部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積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實施大型港口設施“油改電”工程,加快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有效減少港口周圍污染物排放,實現綠色低碳發展,打造世界一流的“綠色港口群”。
4.完善集疏運體系。健全完善現代化港口設施,重點建設原油、LNG、集裝箱、客(滾)等大型化、專業化泊位,完善深水航道、防波堤、錨地等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加快建設疏港公路、鐵路、管道,強化港口與鐵路、公路、內河水運等樞紐的有機連接,實現主要集裝箱、大宗干散貨港區與物流網絡的直接連通。完善海公、海鐵等多式聯運體系,推動成立全省多式聯運發展企業聯盟。推進中韓陸海聯運汽車貨物運輸等示范工程。支持建設青島“一帶一路”跨境集裝箱海公鐵多式聯運示范工程。支持濟南建設內陸港,推進小清河復航,開展濟南至青島鐵路雙層貨運集裝箱運輸試點,強化濟南陸海轉運樞紐功能。到2022年,主要港口鐵路進港率達到85%以上,集裝箱多式聯運量年均增長10%以上。
5.做強航運服務。建設青島國際航運服務中心,加快發展航運金融、船舶和航運經紀、海事仲裁、船舶租賃、船舶交易、電商服務等中高端航運服務業。強化日照、煙臺航運服務區和青島第四代航運產業垂直立體園區建設,增強“一帶一路”青島航運指數的權威性,建設航運大數據綜合信息平臺。培育國際化的大型海運企業和碼頭運營商,打造世界一流航運品牌。
(四)海洋新興產業壯大行動。把握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趨勢,以園區為載體,重點發展海洋高端裝備制造、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涉海高端服務、海洋環保等海洋新興產業,推動新興產業加速崛起、擴容倍增,打造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海洋新興產業發展基地。到2022年,省級海洋新興產業園區達到50個,海洋新興產業增加值占海洋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到25%。
1.海洋高端裝備制造。面向深海大洋資源開發,主攻核心設備國產化,重點突破第七代超深水鉆井平臺、深海空間站、極地冰區平臺、天然氣水合物開發裝備、核電裝備、智能化深遠海養殖裝備等海洋工程平臺的研發建造,發展深海智能輸氣輸油管道、深海油氣勘探、水下采油系統、超大型海上油田設施一體化拆解等海洋油氣裝備,創建山東省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創新中心,支持青島建設綜合性海洋裝備制造基地,打造青島西海岸海西灣國際一流海洋石油工程產品制造基地,支持煙臺建設中國海工裝備名城,威海建設海洋裝備制造基地,濰坊、濟南建設海洋動力裝備制造基地,日照建設先進鋼鐵制造產業基地、海洋漁業裝備研發制造基地,東營、濱州建設石油裝備產業基地,打造國際一流的海洋高端裝備產業集群。
2.海洋生物醫藥。加大海洋創新藥物研發攻關力度,積極開發綠色、安全、高效的海洋生物醫藥新劑型和新產品,重點開發海洋生物蛋白、多糖多肽及其衍生物、海洋天然及合成小分子、海洋中藥(復方)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市場前景廣闊的海洋創新藥物和生物制品,推動試劑原料和中間體產業化。加快海洋功能性食品、化妝品等技術研發和產業發展,推動海洋膠原蛋白、魚油、磷蝦油、海藻生物制品、海洋特色酶制劑、海藻肥等優勢產品提檔升級,培育壯大一批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在青島、煙臺、威海、濰坊等地建設一批海洋生物醫藥產業基地,推動海洋生物醫藥企業集群集聚發展。依托青島華大基因研究院(國家海洋基因庫),打造全球最大的海洋生物綜合性樣本、資源和數據中心。支持國家重大新藥創制平臺(山東)、國家創新藥物孵化基地(山東)、青島海洋生物醫藥研究院建成國內一流的海洋生物醫藥創新研制平臺。到2022年,海洋生物醫藥產業增加值達到470億元。
3.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深入開展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研究,加快海水淡化專用膜及關鍵裝備和成套設備自主研發,實現規?;?、產業化和全產業鏈協同發展。海水淡化廠用電暫執行居民合表電價,新建海水淡化廠建設用地按照政府劃撥地優先予以保障,將海水淡化水納入沿海地區水資源統一配置體系。實施“膠東海上調水”工程,支持青島西海岸新區、青島藍谷、煙臺長島、威海榮成、日照嵐山、濰坊濱海、濱州無棣和北海等地新建、改擴建一批海水淡化示范項目,鼓勵沿海城市開展海水綜合利用示范,加快海水在工業冷卻中的直接利用,探索發展海水稻及灘涂海水灌溉農業,支持青島建設國家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示范城市。大力發展海水淡化濃鹽水高值化利用,積極探索開展海水制漿等技術可行性研究,支持大型海水淡化工程“水鹽結合”一體化循環發展。到2022年,海水淡化能力達到100萬噸/日以上,海水直接利用量達到200億噸/年,基本實現淡化海水和海水冷卻在沿海電力、化工、冶金等高用水行業普遍應用。
4.海洋新能源新材料。統籌海洋能源開發利用,科學布局海上風電、灘涂光伏發電、潮流能、波浪能等海洋能發電利用項目。大力推動海洋新能源示范應用,加強配套裝備研發。構建大型可燃冰開采技術仿真模擬系統,建設綜合性可燃冰技術研發基地。做好全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修編工作,加快開展黃海和渤海不同類型海域離岸海上風電與海洋牧場融合發展試驗,健全海上風電產業技術標準體系和用海標準,在水深超過10米、離岸10公里以外的海域科學有序開發海上風電。加強6兆瓦、8兆瓦、10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風電設備研制及使用,突破離岸獨立發電裝置、漂浮式載體、海底電纜、發電裝置防腐蝕等關鍵技術。支持蓬萊爭取國家級海上風電檢測基地建設,支持菏澤新型海上漂浮式可移動風力發電重大設備項目,帶動風機制造、海洋裝備、技術研發等全產業鏈協同發展。到2022年,全省開工建設海上風電裝機規模達到300萬千瓦左右。加快推進海洋新材料研發,重點研制用于海洋開發的防腐新材料、無機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碳纖維材料,大力發展海洋生物新型功能紡織材料、纖維材料等,超前布局研發海洋礦物新材料,打造青島、煙臺、濰坊、威海海洋新材料產業集群。
5.涉海高端服務。鼓勵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研發設計服務,發展在線研發、眾包設計、柔性制造、個性定制新業態。加快青島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大力發展涉海金融服務業,加強與國外金融機構的業務協作和股權合作,引進金融機構法人總部、地區總部和結算中心,支持開展離岸金融、航運保險等金融業務。支持發展涉海融資租賃業,拓展海洋工程裝備、高端專業設備等領域租賃品種和經營范圍。支持青島藍海股權交易中心、煙臺海洋產權交易中心建設,做大做強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威海國際海洋商品交易中心等交易服務平臺,支持濟南建設涉海信息技術服務高地。引導和鼓勵法律服務機構開展涉海法律服務,支持國際海事司法研究基地暨國家法官學院青島海事分院建設。
6.海洋環保。加大海洋環保裝備研發投入,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重點支持海洋環境監測、海上油污處理、船舶廢水處理及循環利用、船舶柴油機廢氣處理、海洋漂浮垃圾收集處置等技術裝備研發制造,加速推動產業化、規?;?提高海洋環保產業技術裝備供給水平。支持專業化企業和機構參與開展海洋工程設施拆解、海洋污染物處置、海洋環境監測與評估、海洋生態治理修復等海洋環保服務。推進海洋環保設施建設運營市場化,鼓勵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特許經營、委托運營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提供海洋環保設施投資運營服務。加快培育一批海洋環保骨干企業,支持建立海洋環保產業協會和產業聯盟,規劃建設一批省級海洋環保產業園區。到2022年,形成10個左右產業配套能力強、輻射帶動作用大、服務保障水平高的海洋環保產業集聚區。
(五)海洋傳統產業升級行動。以濱海旅游、海洋漁業、海洋食品、船舶制造、海洋化工等傳統產業為重點,運用新技術、新管理、新模式,推動傳統產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標準,促進跨界融合、“有中出新”,實現傳統產業提質增效。根據市場形勢變化,適時調整去產能行業、領域和力度,使產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區間。
1.濱海旅游。以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設為契機,加強沿海與內陸旅游資源的統籌規劃,依托高速鐵路、高速公路等快速交通網絡,打造一批海洋特色精品線路、景區,推動長島、山海天、好運角度假區等創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提升全域旅游智慧化服務水平,建設國際知名的“仙境海岸”濱海旅游目的地。推進“齊魯美麗海島”建設,開發游釣型游艇、郵輪游艇、海上觀島、海島度假等新型旅游體驗產品,規劃建設一批海島旅游目的地、休閑度假養生基地。加快海島旅游與郵輪、游艇、直升機等新型交通載體結合,拓展海上旅游新空間。融合黃河入海口的海洋、黃河、濕地等特色元素,打造東營國家級河口生態旅游基地、濱州黃河三角洲生態文化旅游島。建設青島中國郵輪旅游發展實驗區,威海、日照郵輪訪問港和帆船(游艇)基地,開展煙臺郵輪無目的地公海游試點。積極引進國際酒店品牌,加快建設一批文化主題精品酒店,培育濱海休閑度假酒店集群。大力培育依托海洋牧場的游釣型游艇產業,發展壯大釣具產業,支持舉辦國際釣魚賽事,做強“漁夫垂釣”等休閑漁業旅游品牌,支持青島國際游艇俱樂部、中澳(日照)帆艇產業園等游釣型游艇基地建設。沿山東半島高速和高等級公路合理布局建設生態公園、汽車驛站、房車露營地、沙灘休憩、海水浴場、濱??弹煹刃蓍e度假設施。大力發展海洋節會、帆船體育、潛水沖浪、低空飛行等海上旅游新業態。
培育一批宜居宜業宜游濱海特色小鎮(海島),推動“漁家樂”改造升級和品牌化、連鎖化經營,打造“仙境海岸·養生福地”養老健康服務經濟帶。以煙臺葡萄酒文化為主題,整合葡萄種植、葡萄酒莊、葡萄酒小鎮等資源,培育世界著名“葡萄酒海岸”。加強沿海城市與濟南、泰安、濟寧、臨沂、棗莊等品牌旅游目的地之間的合作,打造“山海圣人”精品旅游線路。
2.海洋漁業。高水平建設“海上糧倉”。加大海洋漁業育種研發力度,建設濱州、濰坊南美白對蝦種業中心和濱州“南苗北育”苗種基地。實施生態增養殖工程,堅持全省統一布局,有序修復漁業生態鏈,到2022年,本土水生生物資源增殖規模達到100億單位。加強近海養殖生態監測,做好貝類等養殖區域劃型管理。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深遠海生態牧場建設,支持多功能平臺、養殖工船、直徑50米以上的超大型智能網箱等海洋牧場基礎設施建設,培育一批海洋生態牧場綜合體。支持威海、青島、煙臺、日照等打造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支持日照建設黃海冷水團深遠海智能化生態牧場,打造全國海洋冷水魚類規模化綠色養殖示范基地。推進生態低碳養殖,建設一批循環型、零用藥、達標排放的現代漁業示范園區。加快黃河三角洲百萬畝國家生態漁業基地建設,積極開展海水稻種植試驗,創新生態循環種養殖新模式,協同推進“渤海糧倉”建設。控制近海捕撈強度,推進減船轉產,到2022年,全省國內海洋捕撈總產量壓減25%以上。加強漁港規范化建設,打造一批現代漁港經濟區。積極穩妥發展遠洋漁業,支持應用新技術新設備開展遠洋漁場和魚種探捕項目,支持開發金槍魚、魷魚、鱈魚、南極磷蝦等遠洋漁業資源。加強遠洋漁船更新改造,試點推廣遠洋漁船液氮速凍技術,鼓勵和引導遠洋捕撈漁獲產品回運。有序發展海外智能化、裝備化生態牧場,鼓勵有條件企業在主要作業海域沿岸國和地區建設一批集漁獲物集散、加工配送、冷鏈物流、采購交易、船舶租賃與維修等多種服務于一體的海外漁業綜合基地。促進漁業與加工、物流、旅游、文化、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加快發展漁業“新六產”,支持榮成高新海洋經濟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
3.海洋食品。推進水產品綜合高值化開發利用,重點開發超低溫凍品、魚糜制品、罐制品、冷凍調理食品、休閑即食食品等產品,大力開發海洋保健食品,建設威海榮成、煙臺開發區、青島西海岸新區、濰坊濱海區、日照高新區水產品精深加工和冷鏈物流五大集群,探索開展水產品期貨交易,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水產品集散中心、價格形成中心和國際知名的海洋食品名城。加強水產品質量源頭保障,推行水產品標準化生產,支持膠東刺參質量保障聯盟做大做強,加快建設國家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威海),提高綠色、安全、品牌水產品供給能力。加強滸苔、水產品加工副產品等海洋生物類資源高值化綜合利用。
4.船舶制造。引導船舶制造企業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淘汰低端無效產能,推動企業并購重組、強強聯合,提高骨干企業核心競爭力。接軌國際造船標準,提高船舶設計制造智能化、綠色化、集成化水平,重點發展超大型油船和散貨船、高端客滾船、高端遠洋漁船、郵輪游艇、游釣型游艇、河海聯運船舶等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建設青島、煙臺、威海國家高端船舶制造基地和青島、威海、日照游艇產業基地。推進船用低速機、壓載水處理系統、柴油機廢氣處理系統、20兆瓦和40兆瓦級電力推進系統、水下機器人等自主研制,建設濰坊、青島、濟南、淄博等船舶動力裝備產業基地。加強船用儀器儀表、甲板機械、艙室設備、通導設備等配套設備的研發制造,提高船用設備自主化水平。
5.海洋化工。嚴格落實化工項目進園入區制度,加大技術改造升級力度,優化海洋化工產業布局和產品結構,打造綠色化、集聚化、高端化海洋化工基地。發展精細鹽化工,延伸拉長以溴素為原料的阻燃材料、藥用中間體等產業鏈條,打造高端鹽化工產業基地。做大做強做精海藻化工,開發化妝品用、保健品用、醫用等高附加值產品,推動產業鏈向高端延伸。加快石化鹽化一體化發展,集約集聚發展臨港石化。
(六)智慧海洋突破行動。全面參與國家“智慧海洋”工程建設,以我省近岸海域為重點,以海洋大數據平臺為支撐,將新一代信息技術與海洋環境、裝備和活動深度結合,逐步實現海洋信息透徹感知、通信泛在隨行、超算互聯互通、數據充分共享、應用服務智能,提高海洋事務決策的科學化、智慧化水平。
1.建設海洋超算和大數據平臺。支持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聯合國家超級計算濟南中心、國家超級計算無錫中心、浪潮集團、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開展智能超算和大數據協同創新,加快建設全球首個超算互聯網體系,共同打造國家級分布式超算中心。建立數據開放共享機制和平臺,統一標準規范,分級分類準入,構建海洋信息獲取、傳輸、分析、應用的全過程體系。2018年省、市、縣涉海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海洋科研院校對外開放相關海洋數據,加快實施“透明海洋”工程,依托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中科院海洋大科學研究中心等機構,整合多源異構海洋數據,2019年建成智慧海洋大數據共享支撐平臺,推出一批覆蓋我省海洋環境監測、預報減災、水文氣象、海洋漁業、遠洋運輸、海上安全等領域的大數據產品;推動建立國家海洋數據交換和共享機制,開展全球海洋數據的業務化收集、整合處理和質量評估,2022年建成全球海洋大數據中心,打造國際一流的海洋大數據產業集群。支持沿海7市建設互聯互通的智慧海洋協同創新公共服務平臺,每市培育一個海洋行業云平臺、一批云應用服務商。
2.推進海洋信息技術裝備國產化。加強對海洋信息感知技術裝備的研發制造,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加強對新型智能海洋傳感器、智能浮標潛標、無人航行器、智能觀測機器人、無人觀測艇、載人潛水器、深水滑翔機等裝備的研發。完善海洋信息采集與傳輸體系,重點應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光電集成芯片級傳感器,探索建立小型低成本的海洋浮動傳感器網絡,持續感知大范圍海域。積極參與建設多分辨、多時效數據結合的衛星海洋應用系統,推動海洋衛星服務產品產業化。建設海上北斗定位增強及應用服務系統,構建海上無線高精度定位網絡。支持青島建設中國北方唯一的國際海底光纜登陸站,推進中美跨太平洋高速光纜系統和青島登陸點建設,建設國際通信業務出入口局,打造國際通信數據港。
3.構建海洋綜合立體觀測網。加強海岸帶和海底地形測繪,完善由岸基觀測網、船聯網、浮標潛標網、海底觀測網、星聯網組成的五位一體綜合觀測體系。進一步優化海洋觀測布局,支持我省海洋科研機構積極參與“兩洋一?!?西太平洋—南?!《妊?觀測系統建設。到2022年,建設100個海底觀測站,100個集觀測、管護、救助、補給、旅游、環保等功能于一體的海上多功能平臺,初步形成覆蓋全省近海海域的山東海洋立體觀測網,為海洋生態保護、災情預警、精準管理和產業結構優化提供決策支撐。
(七)軍民深度融合行動。堅定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把軍民融合發展作為海洋強省建設的重要戰略支撐,統籌海洋經濟發展和國防建設需求,加快海洋產業融合發展、海洋科技協同創新、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推動海洋領域軍民融合率先突破,帶動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格局。
1.建設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全面推進建設青島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加快建設技術裝備保障、軍工產業發展、軍地人才培養、綜合保障協作、軍地設施統籌規劃建設等“五大中心”,實現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綜合效益最大化,打造軍民融合的“青島樣板”。高起點謀劃、高標準實施、高質量建設、高效率推進,將國防動員、雙擁共建、軍事設施保護納入經濟社會發展體系,科學規劃產業發展、科教文化聚集、國防教育基地、軍地社會化服務等功能分區,建設國際知名海軍城。堅持以制度創新為重點任務,以破解影響和制約軍民融合發展的體制性障礙、結構性矛盾、政策性問題為主攻方向,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2.完善軍民融合產業體系。結合國防布局和全省海洋生產力布局,把船舶、海工裝備、核裝備等產業作為“民參軍”、軍轉民的著力點,加快構建平戰結合的產業發展格局。培育壯大一批軍民融合創新企業,探索組建涉海大型軍民融合企業集團,提高服務國防需求的能力。加快煙臺、威海、臨沂等省級軍民融合示范區建設,探索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新路徑。支持煙臺建設軍民通用深遠海保障基地。創建一批專業化、集聚化的軍民融合產業特色小鎮,支持威海南海新區加強與航天十二院合作,打造航天飛天體驗小鎮。
3.深化軍民融合創新協同。加快完善軍地協同創新、雙向轉化體制機制,打造軍民協同科技創新高地。發揮我省海洋科技優勢,支持建設海洋物探及勘探設備國家工程實驗室、中船重工(青島)海洋裝備研究院、煙臺海軍航空大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威海軍民融合協同創新中心、清華工業開發研究院—濱州軍民融合產業園等軍民融合創新載體。鼓勵省內涉海科研單位及骨干企業與軍工集團共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驗室,推動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等軍工資源向社會開放,促進軍民通用技術合作開發和成果共享。實施軍民標準通用化工程,開展海洋領域軍民通用標準制定,推進海洋創新項目、創新成果有效對接。
4.推進基礎領域共建共享。綜合考慮軍地需求,依托海上運輸通道、高速公路、高速鐵路、高等級航道和航空網絡,統籌海洋交通戰略體系建設。鼓勵有實力的企業赴境外開展能源資源、港口等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發揮好大中型船隊運輸作用,建立軍地一體的資源儲備供應和投送體系。加強執法船舶更新改造,優化提升海洋執法裝備水平。深化軍地聯合維權執法合作,健全海上應急救助體系。
5.強化軍民融合政策保障。建立健全軍地統籌銜接的體制機制,促進各類要素雙向流動、集成融合。依托山東省軍民融合服務平臺,建立統一的“民參軍”采購平臺和民企推介發布平臺,推動“民參軍”、軍轉民技術產品信息發布。支持符合條件的民口企業加強與軍工企業對接,承擔軍工科研和協作配套任務。對于具有軍品科研生產資質并承擔重點攻關項目的企業,省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重點支持。推動船舶軍工企事業單位承接上一級公司軍品科研生產資質,加快由配套服務向系統集成總承包、總設計、總建造轉變。
(八)海洋文化振興行動。發揮山東海洋文化歷史悠久、海韻深厚和資源富集優勢,強化海洋意識、彰顯文化自信、打造文化高地,推動優秀海洋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全面增強海洋文化軟實力。到2022年,全社會“親海、愛海、知?!本置婊拘纬?海洋文化產業成為海洋經濟重要支柱產業和海洋強省建設有力支撐。
1.全面增強海洋意識。將海洋文化教育納入全省各級各類宣傳教育體系,推動海洋知識、政策、法律等進教材、進課堂、進校園、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全面增強藍色國土意識、陸海統籌意識、抱團向海意識、海洋環保意識和海洋安全意識,在全社會進一步營造關心海洋、認識海洋、經略海洋的濃厚氛圍。加快海洋科普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發展海洋公益民間組織和社團,規劃建設一批海洋科普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展覽館等設施,在現有場館中增加海洋科普、海洋文化內容。依托涉海機構搭建開放靈活的科普宣教共享平臺,推動海洋實驗室、科技館、樣品館和科考船等向社會開放。圍繞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海洋強國、海洋強省建設,依托主流媒體資源和新業態,講好海洋故事,傳播海洋知識,推動海洋意識由沿海向內陸傳播。
2.傳承發展海洋文化。加強海洋文化研究闡發,弘揚博大包容、開放進取、敢為人先的海洋文化精神,挖掘仙海文化、航海文化、海防文化等傳統海洋文化價值,強化海洋生態、海洋科技、海洋空間等新時代海洋文化思維,鼓勵原創一批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俱佳的優秀文藝作品,編纂出版《山東海洋通史》等一批海洋著作。在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中設立優秀海洋文化轉化創新重大理論研究專項。加強對近代濱海建筑群、海防遺址、紅色遺存、海洋節慶、海洋民俗等文化遺產保護,推進涉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打造具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時代內涵的海洋文化名片。以海疆歷史文化廊道建設為引領,實施海上絲綢之路申遺等一批重點文化遺產、遺址保護展示工程。實施海洋知識與文化交流融通計劃,支持國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北?;亟ㄔO,支持煙臺、威海中國海洋歷史文化名城建設,支持辦好東亞海洋合作平臺黃島論壇等一批高端論壇、展會、節慶、體育賽事活動,支持設立或申辦一批重大節慶賽事。
3.打造文化產業高地。合理布局海洋文化產業,著力構建特色鮮明的現代海洋文化產業集群。推動海洋元素在精品旅游、演藝娛樂、新聞出版等傳統文化產業全面滲透,壯大文化創意、影視動漫、數字出版、虛擬現實等新興產業,推進海洋文化與裝備制造、醫養健康等產業跨界融合,培育海洋特色鮮明的新業態、新產品,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海洋文化品牌。加快建設青島“電影之都”,支持濟南、煙臺、濰坊、威海創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意城市”。支持青島東方影都建設國家影視文化創新示范基地,建設國家影視文化消費先行體驗區和全球影視文化中心,支持開展國際合作、影視交易等試點。實施“海洋文化創意集市”建設計劃,加強文化企業孵化器、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依托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和文化貿易,支持濟南創建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支持青島、煙臺等市建設海洋虛擬現實產業園。
(九)海洋開放合作行動。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發揮青島、煙臺海上合作戰略支點以及青島、日照新亞歐大陸橋主要節點城市作用,深入推進開放方式創新、布局優化和質量提升,拓展海洋科技、產業、經貿、投資、人文、資源等領域務實合作,加快形成陸海內外聯動、南北對接融合、東西雙向互濟的全面開放新格局。
1.暢通對外開放通道。支持青島、日照、煙臺等港口,面向東北亞、東南亞、歐美、澳洲等地區,通過締結友好港或姐妹港協議、組建港口聯盟等形式,加強與沿線港口合作,到2022年,爭取新開辟國際集裝箱班輪航線50條。爭取濟南、青島、煙臺國際機場全面實施部分國家外國人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入境后在全省范圍內活動;爭取國際郵輪入境旅游團15天免簽政策,吸引更多訪問港郵輪來青島停泊。支持濟南、青島、煙臺、威海等國際機場增強面向日韓的門戶功能,積極培育歐美、澳洲、西亞、俄羅斯等國際航線,適度加密東南亞航班,到2022年,爭取新開通洲際航線20條。鼓勵省內企業積極參與澳大利亞達爾文港、巴拿馬瑪格麗特島港、阿聯酋阿布扎比港、幾內亞博凱港等海外港口投資建設運營管理。運營好中韓陸海聯運通道、魯遼跨海運輸通道,加大省級統籌力度,整合我省亞歐班列線路,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推動融入國內國際物流大通道,打造國際區域性現代物流中心。
2.拓展經濟合作領域。加強通關、檢疫、標準等國際合作,加快推進貿易便利化,擴大進出口規模。鼓勵企業在基礎設施、產能和裝備、高新技術和先進制造、能源資源、漁業等領域開展境外投資。支持有實力的涉海企業到境外建設研發中心、營銷網絡,共建綜合性遠洋漁業基地、海洋特色產業園。支持和鼓勵企業參與深海、遠洋、極地等海洋資源勘探開發,積極爭取國際漁業捕撈配額。在沿海國家締結一批友好城市,強化與地方政府海洋合作。積極參與全球藍色經濟伙伴論壇,構建藍色經濟伙伴關系。建立東亞海洋合作平臺運行體制機制,盡快成立東亞海洋合作平臺理事會,設立秘書處;在青島建設東亞海洋合作平臺東黃海研究院,推動東亞海洋領域多層次國際務實合作,打造有重要影響力的“一帶一路”海上合作戰略支點。加快東亞畜牧交易所、青島歐亞經貿合作產業園、青島中英創新產業園、威海中韓自貿區地方經濟合作示范區、中韓(煙臺)產業園建設,推動中加、中美等海洋產業合作園區建設。謀劃設立省級“一帶一路”綜合試驗區,在貿易、投資、金融、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試。辦好中國(東營)國際石油石化裝備與技術展覽會、濰坊中日韓產業博覽會、青島國際漁博會、威海國際漁具博覽會等重大活動,進一步提升“好品山東”國際影響力。支持申建青島自由貿易港,推動有條件的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升級為綜合保稅區。到2022年,新建5個海洋產業境外園區、10個海洋領域國際聯合研究中心。
3.提升科技合作水平。支持駐魯高校科研院所與國外相關機構組建一批國際海洋科技創新聯盟,共建海洋環境模擬實驗系統、國際南半球海洋研究中心、聯合國濱海濕地國際研究中心、中國—東盟海洋地學合作研究中心、中國—東盟海水養殖技術聯合研究與推廣中心、中泰氣候與海洋生態系統聯合實驗室、中國—印尼海洋與氣候聯合研究中心等,建設“一帶一路”海水養殖技術培訓和咨詢中心、中國海洋大學青島海上絲路研究院。積極參與海洋觀測、氣候變化、海洋生態系統等全球海洋重大科技問題研究,實施西北太平洋海洋環流與氣候試驗等大型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和大科學工程,支持威海與美國紐約開展海洋垃圾防治國際合作。加強與沿海國家涉海高校合作,擴大在魯留學生名額,積極承擔國際海洋教育培訓任務。加強與國際海洋組織、國外海洋行業協會的交流合作,爭取在我省設立分支機構或研究中心。加強與德國、俄羅斯、烏克蘭、以色列等國家的人才交流與技術合作,吸引跨國公司、外國專家及團隊來魯設立技術研發中心,參與重大科技項目聯合攻關。
4.強化國內區域合作。對接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東北振興、西部大開發、雄安新區等國家戰略,積極融入環渤海地區合作。加強與沿黃省份合作,共同建設沿黃生態經濟帶,為中西部省份提供出海口。支持青島港布局新亞歐大陸橋重點內陸港,與西安港推動“一帶一路”物流供應鏈一體化。支持日照港依托瓦日鐵路,加強與晉豫魯鐵路沿線城市合作,積極開辟博愛、河津等內陸無水港,拓展港口發展空間。利用海南全島建設自由貿易區的契機,積極探索兩省共建海洋經濟示范區、海洋科技合作區。
(十)海洋治理能力提升行動。適應全球海洋治理趨勢,牢固樹立法治理念,綜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增強海洋監測管控、生態保護、公共服務能力,全面提升海洋治理法治化、信息化、規范化水平,加快構建現代海洋治理體系。
1.提升海洋經濟管理能力。健全省、市、縣三級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體系。建立健全海洋經濟統計制度,加快推進市、縣級海洋生產總值核算、涉海企業直報和海洋經濟運行評估。做好第一次全國海洋經濟調查、產業調查和專題調查等工作,進一步摸清我省海洋經濟底數。組織開展省直部門與涉??蒲袉挝弧⑵髽I雙向掛職。實施海洋管理人才培訓工程,積極組織團隊赴發達國家和地區學習。
2.提升海洋綜合執法能力。依法規范海洋保護開發,完善海洋法規體系,修訂《山東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等法規,出臺《山東省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管理條例》。積極推進省級海洋執法體制改革,建立陸海一體、部門協同、運行高效的海洋執法隊伍體系。建立省級海洋督察制度,對沿海各市落實國家海洋資源環境重大部署、法律法規等情況開展督察。加強海上安全生產監管。實施海洋領域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建立健全跨省海洋災害聯防聯治和執法協作機制,加強重大海洋災害預警聯防協作,有效遏制和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3.提升參與國際海洋治理能力。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加強涉外海上執法和服務能力建設,在黃海涉外海事管理、海上搜救、海上執法、海洋防災減災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以全球氣候變化、海平面上升、海洋酸化、極地治理等全球問題為重點,發起參與國際科學計劃和海洋組織,舉辦國際論壇。設立年度研究資助計劃,支持駐魯科研機構和大學等建設海洋特色智庫,為國家參與全球海洋治理貢獻力量。
五、深化改革
將體制機制創新貫穿于海洋強省建設全過程,推動海洋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形成促進海洋強省建設的政策體系和制度環境。
(一)創新統籌發展機制。按照國家機構改革的統一部署,結合山東海洋工作實際,加強海洋事務統籌,強化海洋綜合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堅持陸海統籌、區域統籌、城鄉統籌、節能減排綠色發展統籌,推動海洋和陸地主體功能區規劃有效銜接,加快推進主體功能區在市、縣層面精準落地,推動不同主題功能區差異化協調發展,增強海洋強省建設的協同性和整體性。加快編制《山東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構建海岸帶產業、城鎮和生態良性互動格局。推進沿海市、縣行政區劃優化調整。編制沿海城鎮帶規劃,優化沿海城鎮空間布局,統籌城鎮、港口、快速交通體系建設。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加快濰坊、威海等國家產城融合示范區建設。建立跨領域、跨行業、跨地區的海洋信息共享機制。
(二)創新市場主體發展機制。鼓勵港口、海上運輸、船舶制造等國有大中型企業結構調整、戰略重組,分類分層次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海洋領域國有資本配置效率和國有企業核心競爭力。支持海洋領域民營企業通過資產收購、產權受讓、參股控股、合資合作等方式,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涉海權力事項“放管服”改革,實施涉海事項審批全程網上辦理,規范涉海收費行為,降低企業創新創業的制度性成本。
(三)創新要素配置機制。積極爭取國家藍碳試點,實施藍碳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行動。推動涉海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等納入省級碳交易試點。鼓勵沿海存量土地和海域再利用,支持在符合主體功能區定位條件下優化海域、岸線利用方式。建立健全海域和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市場化配置及流轉管理制度,推進使用權招拍掛,開展無居民海島保護利用試點。支持涉海高校院所重點實驗室、重大科學裝置和儀器設備向社會開放,加快科考船隊、試驗場、生物資源樣品庫等市場化應用。
(四)創新財稅扶持機制。遵循財稅政策改革方向,強化財政激勵和稅收引導。省級每年籌集不少于55億元財政資金,重點圍繞實施“十大行動”,全力支持海洋強省建設。支持海洋科技創新,實施引進頂尖人才“一事一議”等重點人才政策,強化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等重大創新平臺支撐,加快重大科技創新和重點科技成果轉化,對涉海企業新建并晉升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的,擇優給予獎補。支持海洋生態保護工程、藍色海灣整治行動、漁業增殖放流、漁民減船轉產等,促進海洋環境改善。支持海洋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國際化強港,加快建設深遠海生態牧場基礎設施,對我省經國家批準的遠洋漁業基地,每個給予最高3000萬元補助。支持海洋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海洋新興產業發展壯大和傳統產業提質增效,完善漁業補貼政策,推進海洋核心裝備國產化和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對獲得國家一類海洋新藥證書并在山東實現產業化的,最高給予3000萬元補助。對從事遠洋捕撈、海水養殖、符合條件的海水淡化和海洋能發電項目的企業所得,免征減征所得稅。11大重點海洋產業,按規定享受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相關稅收政策。
(五)創新投融資服務機制。在省新舊動能轉換引導基金下設立現代海洋產業基金,發揮藍色經濟區產業投資基金、“海上糧倉”等相關引導基金作用,重點支持海洋科技創新與新興產業發展。加快青島金家嶺金融區建設,創建以服務海洋經濟為目標、財富管理為主題的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涉海金融機構,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設立海洋經濟金融服務事業部、服務中心或特色專營機構。積極穩妥開展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和在建船舶、遠洋船舶等抵押貸款業務。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涉海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掛牌。加快發展航運險、濱海旅游險、海洋環境責任險等。加快推進世界銀行中國(煙臺)食品安全示范項目,爭取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更多貸款支持涉海重點項目。
(六)創新科技支撐機制。加強央地協同創新,完善部省工作會商機制,統籌科技資源,推動海洋強省重大事項落實。建立重大創新項目定向委托機制,探索重大海洋科技前沿項目全球招標,研究設立面向全球的海洋創新獎,匯聚全球科技創新資源。支持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在人才評聘、科研項目組織、科研經費管理、科研成果轉化等方面大膽創新,建立符合科技規律、最大限度釋放科研活力的非行政化科研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結構改革,深化高校科研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賦予高校、科研院所更大科研自主權,著力解決科技創新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問題。抓緊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實際的涉海人才分類評價機制改革方案。公益一類海洋科研機構在完成科研任務前提下,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領取獎金和報酬。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各級黨委、政府主體責任,為海洋強省建設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根據工作需要,調整省海洋發展戰略規劃領導小組,負責審議確定海洋強省重大戰略、重大事項、重大工程項目,統籌推進海洋強省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具體承擔綜合協調、督導檢查、指導服務等工作。沿海各市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其他市根據需要建立相關工作體系,細化措施,強力推進,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省有關部門要強化協作、主動作為,形成工作合力。聘請國內外海洋領域知名專家學者,成立海洋強省建設專家咨詢委員會,為海洋強省建設提供智力保障。支持海洋行業協會、產業創新聯盟等組織在行業引領、規范自律、協同發展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二)開展試點示范。充分尊重基層首創精神,支持和鼓勵各地圍繞“十大行動”,創新思路,先行先試,積極探索海洋強省建設新路徑新模式新機制。開展園區提升專項行動,支持青島藍谷、威海南海新區等重點省級園區創建國家級園區,支持煙臺東部新區、濰坊濱海新區等國家級園區借鑒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加快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海洋特色產業園等建設。及時總結海洋強省建設中的先進經驗做法,樹立典型標桿,提煉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成果,適時在全省推廣。完善容錯糾錯機制,形成鼓勵創新的寬松環境,激勵各級干部主動作為。
(三)突出項目帶動。圍繞落實“十大行動”,科學策劃論證一批重點項目,高標準建立海洋強省建設重點項目庫,每年充實調整,滾動實施。加強項目管理服務,完善扶持政策,在項目審批、用地用海、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省重點項目向海洋領域傾斜。開展新一輪高質量招商引資,面向世界500強和行業領軍企業,引進一批技術水平高、產業關聯性強、發展空間大的大項目、好企業。
(四)強化監督考核。建立健全海洋強省建設考核評價制度,制定考核工作細則,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將海洋強省建設納入各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體系。調整后的省海洋發展戰略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分解落實任務,每半年組織一次專項督查。
(五)加強宣傳引導。深入宣傳海洋強省建設的重大意義、重大政策、重大行動、重大工程,及時報道海洋強省建設的新進展、新成效、新經驗等,形成正確輿論導向,調動全社會參與支持海洋強省建設的積極性。開展黨政領導干部、企業家等各層面的專題培訓,進一步提升經略海洋的能力,強化海洋強省建設的使命擔當。
來源:山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