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周雁凌 季英德 王學鵬濟南報道 記者日前從山東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自3月22日以來,省級環保督察組陸續進駐10個市開展環保督察,進駐督察工作已全部結束。
按照國家部署,山東省委、省政府去年年底啟動了省級環保督察試點工作,出臺了《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由省人大、省政協及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等部門組成5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負責對濰坊、東營,濟寧、菏澤,泰安、日照,淄博、濱州,聊城、萊蕪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據悉,督察組重點督察各級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和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
截至目前,各督察組共受理環境信訪舉報案件3534件,并向被督察市轉辦;被督察市已辦結2332件。其中,責令整改1906家,關停取締195家,立案處罰506家,處罰金額2870萬元,立案偵查45件,拘留52人,約談182人,問責144人,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
來源:山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