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2015年3月以來,全國環保系統全力推動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截至2016年12月底,358家環評機構分三批全部完成脫鉤,其中179家通過取消或者注銷資質形式完成脫鉤,179家通過原環評機構職工自然人出資設立環評公司或整體劃轉至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等形式完成脫鉤。該負責人表示,脫鉤工作從體制上徹底解決了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紅頂中介”問題,防止產生利益沖突和不當利益輸送;從機制上推進了環評資質管理方式的轉變,有助于建立更加有序健康的環評技術服務市場。
同時,環保部加快建設項目環評資質管理改革,全面強化對環評機構的監管,著力解決環評技術服務領域突出問題。一是通過賦予地方各級環保部門處理處罰權限,強化了地方監管力度,完善了上下聯動監管機制。2015年以來,各級環保部門對362起環評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處理處罰,其中問題嚴重的14家機構被撤銷、吊銷環評資質。二是進一步細化環評文件編制質量管理要求,明確環評文件質量問題的種類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將環評文件受理審查與環評資質日常監管有機結合,對出現質量問題的行為加重處理處罰,限制從業,并一律實行從環評機構到從業人員的雙重責任追究。三是進一步規范環評市場,明確環評機構在項目承接、合同簽訂、證書管理、改制重組以及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的具體要求,規范環評機構市場行為。支持成立環評行業組織,開展環評機構及其環評工程師水平評價,建立健全行業內獎懲機制。
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