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和各類補貼政策的落實,去年我省新能源汽車呈現爆發式增長,是2014年新增數量的12倍。未雨綢繆,一旦補貼政策“退熱”,只有依靠技術革新和基礎設施完善才能為新能源汽車發展提供持久動力。為此,我省印發了《山東省“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明確了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健全完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加強配套電網保障能力、推進標準完善和技術創新、探索可持續商業模式、推動電動汽車及充電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六大重點任務,確保新能源汽車的“山東速度”。
建成高速國省道快充網
“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過程中,山東普遍存在注重車而不注重充電基礎設施的問題,有車無樁、有樁無車現象并存,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山東德瑞博新能源汽車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德倫認為,隨著《規劃》的實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將有效緩解新能源汽車“充電難”問題。
《規劃》提出“十三五”期間,我省新增營運客車、公交車、出租車中清潔能源和新能源車輛比例分別達到30%、70%、100%,新增道路運輸車輛形成以清潔能源和新能源車輛為主的發展格局,持續推進公務用車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規模。
按照《規劃》任務,我省將優先推進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堅持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原則,同步推進城市公共充電設施建設,與專用設施實現高效互補。到2020年,建成公共服務領域的專用充換電站358座。其中,公交車充換電站248座,出租車充換電站30座,環衛物流等專用車充換電站80座。
堅持新建住宅與已建住宅分步實施、慢充為主的原則,推動用戶居住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開展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充電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按照從城市中心向城市邊緣、從城市優先發展區域向一般區域、從城市郊區向具備條件的中心城鎮延伸的發展順序,加快完善社會公用充電網絡,推進城市公共場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全省將建成單位內部專用充電樁9.5萬個;建成用戶居住地專用充電樁18萬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和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建成城市公共充電站400座、分散式公共充電樁7.5萬個;完成省內所有高速公路和國省道快充網絡建設,建成以高速公路為主軸線、以國省道為支撐網架的城際充電服務走廊,滿足電動汽車城際出行需要。
技術創新與標準完善并進
續航里程少、充電速度慢、電池壽命短等突出問題,制約了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山東大學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教授程勇認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整體上仍處于起步階段,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仍需采取綜合措施,“除了政策層面的推廣措施,關鍵是核心技術的突破”。
為推動動力電池技術突破,《規劃》指出,將延長動力電池循環使用壽命、提高電池比能量、降低電池成本作為技術主攻方向,推動大中小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組建協同攻關、開放共享的動力電池創新平臺,在關鍵材料、電池系統等基礎性技術研發上集中發力。到2020年,力爭在動力電池模塊循環使用壽命穩定達到2000次或10年以上的基礎上,動力電池模塊比能量達到300瓦時/公斤以上。
加快充電基礎設施技術創新過程中,我省將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加強檢測認證、安全防護、與電網雙向互動、電池梯次利用、無人值守自助式服務、樁群協同控制等關鍵技術研究,加快高功率密度、高轉換效率、高適用性和無線充電、移動充電等新型充電技術及裝備研發。探索充電基礎設施與智能電網、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發展的技術方案;協調推進電動汽車充電站和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開展充電、放電、發電、儲能“四位一體”的多用途電動汽車充電站試點工程。
在推動核心技術突破的同時,我省將完善充電基礎設施標準化。建立健全充電基礎設施接口及通信協議等國家標準推廣應用機制,構建充電接口互操作性檢測、充電服務平臺間數據交換、充電設施互聯互通綜合檢測平臺。建立充電設施產品準入管理制度,開展充電設施檢測與認證,實現不同廠商充電設備與不同品牌電動汽車之間的兼容互通。研究建立電動汽車充電系統計量檢定裝置,完善充電基礎設施計量、計費、結算等運營服務管理規范。按照國家標準在全省充電基礎設施設置統一的道路交通標志。
形成配套產業鏈
“依靠產業本身的發展,提高新能源汽車供給體系質量,才能為長遠可持續發展創造可能。”省發改委能源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將積極探索可持續商業模式,引入各類資本建設充電服務市場。
我省將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多元推動,拓寬充電基礎設施融資渠道,創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模式。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配電網專項金融債等大力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貼、貸款貼息等,吸引社會資本建設、運營充電基礎設施;鼓勵通過“眾籌建樁”等方式,將場地供應者和充電服務企業有機結合,有效降低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難度和成本。
程勇認為,充電基礎設施推進緩慢的根本原因在于商業模式尚不清晰,企業虧損嚴重,要著力鼓勵各種模式創新,探索培育出多元化的商業形態,適應新能源汽車發展需求。
根據《規劃》,我省將按照優化產業布局、提高配套效率、延伸產業鏈條、增強區域競爭力的要求,發揮財政資金、專項建設基金等扶持資金的導向作用,引導企業、資金、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向優勢區域集聚,將濟南、青島、聊城、德州、濰坊等市培育成以新能源汽車企業為核心、關鍵零部件企業為支撐、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相配套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集聚區,成為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重要載體。
圍繞電池、電控、電機等重點領域,我省將重點支持行業骨干企業,推動省內電動汽車整車和關鍵零部件骨干企業做大做強,加強品牌推廣和產品國際認證,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爭取進入國內整車制造商和國際跨國汽車公司的采購供貨體系。開展企業品牌培育、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示范等活動,提升企業品牌培育能力和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水平,引領帶動我省電動汽車及充電設施行業發展。
■相關鏈接: 山東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出臺
為規范全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促進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省發改委制訂《山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對充電基礎設施進行了細分。自用充電基礎設施,是指購買和使用電動汽車的個人在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固定停車位上建設的充電基礎設施及接入上級電源的相關設施;專用充電基礎設施,是指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企業以及公交、出租、租賃、環衛、物流等專屬停車位建設,為公務車輛、專用車輛、員工車輛等提供專屬充電服務的充電基礎設施及接入上級電源的相關設施;公用充電基礎設施,是指在居民區公共區域、公共建筑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位、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氣)站以及具備條件的停車區域建設,面向社會提供公共充電服務的充電基礎設施及接入上級電源的相關設施。
根據《辦法》,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應符合以下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要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鼓勵已建(含在建)的公建類項目、住宅小區和社會公共停車場,根據實際需求和場地建設條件,結合舊城改造、停車位改建、道路改建等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對充電基礎設施用電給予價格支持。充電基礎設施經營企業可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向用戶收取電費及服務費。對向電網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0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其他充電基礎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
來源:大眾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