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環評落地難、項目環評“虛胖”、違法建設現象多發、“三同時”執行力不高、環評機構和人員水平參差不齊、公眾參與不到位、不同層級環評管理溝通協調不夠、基礎支撐薄弱……這些都是目前環評存在的突出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環保部決心在“十三五”期間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進行改革,最終實現環評違法責任追究機制不斷健全,規劃“未評先批”“評而不用”、項目“未批先建”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時,將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規劃環評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環境保護督察。
將開展“一帶一路”戰略環評
據環保部介紹,在“十三五”期間,環保部將完成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三大地區戰略環評,組織開展長江經濟帶和“一帶一路”戰略環評;完成連云港、鄂爾多斯等市域環評示范工作。同時,開展政策環境評價試點。
環保部透露,將強化規劃環評的約束和指導作用以及對項目環境準入的強制約束作用;開展流域綜合規劃環評,確定開發邊界和開發強度;完成長江經濟帶重點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與核查;健全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國土資源、城鄉住房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協同推進規劃環評機制。
此外,環保部還將根據改善環境質量目標,制定空間開發規劃的生態空間清單和限制開發區域的用途管制清單。制定產業開發規劃的產業、工藝環境準入清單。實現重點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全覆蓋,強化清單式管理。
就嚴格規劃環評違法責任追究,環保部指出,將適時組織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落實情況核查,將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規劃環評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環境保護督察。研究建立規劃環評違法責任調查移交機制,配合相關部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黨政領導干部責任。
強化改善環境質量目標管理
在項目環評中強化準入管理是環保部明確提出的一項要求,環保部要求建立項目環評審批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機制,同時,強化改善環境質量目標管理;細化污染物排放方式、濃度和排放量,嚴格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要求;嚴格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和產能過剩、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以及涉及危險化學品、重金屬和其他具有重大環境風險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
加大公眾參與懲處弄虛作假
公眾參與是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但是,現實中這項制度執行得并不令人滿意。為此,環保部提出,在“十三五”期間,將探索更為有效和可操作的公眾參與模式。
環保部相關負責人透露,將制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明確建設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公眾參與意見采納反饋機制,將公眾參與意見作為完善和強化建設項目環保措施的重要手段。
環保部要求,建設單位編制公眾參與說明要與環境影響報告書一并公開。
同時,還要落實建設單位環評信息公開主體責任。推進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環境信息公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相關信息和審批后環保措施落實情況公開。強化建設單位“三同時”信息公開制度。
環保部要求,環保部門應嚴格依法環評管理,加大環境違法查處力度。建設單位應暢通環評公眾參與渠道,保障公眾依法有序行使環境保護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定期督察環評政府信息公開
環保部在對建設單位環評作出要求的同時,也提出健全環評政府信息公開機制。
環保部要求,建立以各級環保部門政府網站為主渠道的環評政府信息公開機制。全面公開環評文件、申請受理情況、審查或審批意見。公開項目環評以及環評機構和人員有關違法違規及處罰情況,有關信息納入環境誠信管理體系,并與銀行、證券、保險、商務等部門聯動。定期開展環評政府信息公開督察工作。
同時,推動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公開區域污染物削減和其他環保承諾落實情況,公開規劃環評落實情況。推進規劃編制和審批機關主動開展規劃環評信息公開,編制重大敏感規劃的環評信息公開預案。
本報北京7月26日訊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