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函 環辦政法函[2016]1252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副省級城市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決定》已于2016年7月2日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自9月1日起施行。為宣傳貫徹和實施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以下簡稱《環評法》),使環保系統相關人員準確掌握新修改的有關規定,根據《環境保護部2016年度業務培訓計劃》安排,我部決定舉辦《環評法》培訓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2016年7月20日至23日(7月20日報到,23日返程)。
二、培訓地點及承辦單位
培訓地點:國家法官學院湖南分院(華苑大廈,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東二環與火炬路交叉口)。
承辦單位: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
三、培訓內容
(一)新修改的《環評法》釋義及疑難問題解答;
(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研討;
(三)環評制度改革最新進展情況。
四、培訓對象
各省級和副省級城市環保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法制機構工作人員,每單位限報1-2人。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省級(含副省級)環保部門做好本地區參加培訓的組織工作,并于2016年7月13日前將報名表傳真至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
(二)培訓免收培訓費(含食宿費)。交通費由學員所在單位承擔。
(三)本次培訓班不安排接送站。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 袁河清
電話:(0731)85622925、13574199050
傳真:(0731)85622931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 趙馳名
電話:(010)66556164
附件:報名表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7月7日
來源:國家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