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我省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工作的開展,經研究,決定建立省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專家庫,由省環科院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中心負責實施。現將推薦專家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家應具備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資格,在山東省內工作或居住。
(二)年齡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正高職稱或者具有副高職稱并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8年以上;具有相關鑒定資質的,不受上述年齡、職稱的限制,優先入選。
(三)熟悉或從事下列專業技術之一:
1.熟悉化工、輕工、冶金、醫藥、皮革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金屬、危險化學品及危險廢物行業的生產工藝及污染防治技術;
2.從事大氣環境、水環境、土壤環境、海洋環境、聲環境等領域污染防治技術研發工作;
3.熟悉生態學、環境工程、環境監測、環境經濟、環境健康、環境法等專業;
4.具有漁業、農業、林業、人體健康等環境污染損害相關鑒定資質。
(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原則,辦事公正。
(五)熟悉相關鑒定評估工作的法律、法規與政策。
二、主要工作內容
入選專家主要是參與省環科院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中心組織開展的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以及相關工作。
三、推薦方式
由各單位組織具備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專家條件的人員填寫《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專家推薦表》(祥見附件),并提出推薦意見,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省環科院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中心(傳真:0531-85870077;電子郵箱:sdhjpg@163.com)。
聯系人:沈浩松,0531-85870062,13064097190;
史會劍,0531-85870077,13791090303;
蔡 燕,0531-85870077,15165172810;
傳真:0531-85870077;
電子郵箱:sdhjpg@163.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