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要
濟南華誠元首集團有限公司由六家國有企業組成,包括濟南華誠元首集團本部、濟南元首針織股份有限公司、濟南誠通紡織有限責任公司、濟南誠達毛巾有限公司、濟南誠益機械有限公司、濟南第七棉紡織廠。1998年被中央企業中國華誠集團以承債方式實施兼并聯合,并組建了元首集團。由于在五家生產經營性企業中有四家處于長期停產和半停產狀態。因此,2008年10月集團實施破產,破產后保留元首集團本部和濟南元首針織股份有限公司。
濟南華誠元首集團有限公司擬將現有濟南元首針織股份有限公司廠區搬遷至濟北經濟開發區銀河路(248省道)以西,黃河大街以北;建設規模為年產針織服裝6000萬件,其中:新增年產針織服裝4500萬件,搬遷原有年產針織服裝1500萬件;項目總投資56298萬元。
二、項目建設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情況
1、建設期
建設期環境影響主要是施工揚塵、設備作業噪聲和施工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工程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源于各種施工活動的實施對環境的改變,施工人員排放的生活污水等可能對環境產生影響,施工中的各類運輸車輛、混凝土攪拌機等可能對環境空氣質量、聲環境產生一定影響。施工期結束,影響可消除。
2、建成運營期
⑴廢水:擬建項目廢水主要來自漂染工序和辦公生活設施。生產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533-2005)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濟陽縣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東干渠,最終通過大寺河匯入徒駭河。
⑵廢氣:擬建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是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惡臭氣體和針織車間產生的棉塵,通過對調節池、污泥濃縮池等構筑物加蓋密封能夠減輕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惡臭氣體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針織車間通過設置轉籠除塵設施,能夠減少棉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⑶固體廢物:擬建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廢棉塵、染料及助劑包裝桶、污水處理污泥和染料及助劑內襯袋等,生活垃圾和廢棉塵濟北經濟開發區環衛部門統一處理,染料及助劑包裝桶由生產廠家回收,污水處理污泥和染料及助劑內襯袋由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統一處理,有效處置率為100%。
⑷噪聲:擬建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針織機、縫紉機、染色機、水泵等。采取各種降噪、隔聲措施后,初步預計廠界噪聲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的要求,不會對周圍敏感點產生影響。
三、擬建項目與產業政策的符合性
擬建項目針織車間生產高檔新型功能針織服裝;項目染色過程選用小浴比、升溫快、能耗低、排污小的高溫氣流染色機,選用的染料及助劑不含有毒物質,能夠控制特征污染物的產生,節約新鮮水用量。項目建設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鼓勵類行業的第二十項紡織中的第8條“采用酶處理、高效短流程前處理、冷軋堆前處理及染色、短流程濕蒸軋染、氣流染色、小浴比染色、涂料印染、數碼噴墨印花、泡沫整理等染整清潔生產技術和防水防油防污、阻燃、抗靜電及多功能復合等功能性整理技術生產高檔紡織面料”。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總結論
濟南華誠元首集團有限公司搬遷及提升改造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的有關產業政策,符合濟陽縣社會經濟和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項目位于濟陽縣濟北經濟開發區銀河路以西,黃河大街以北,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項目的建設將不可避免的對區域地表水、地下水、空氣和聲環境等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通過采取完善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切實做好“三同時”工作,落實評價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就可以將項目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使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有機統一起來,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而言,擬建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了解及反饋意見方式
2、公告期限
2011年11月3日至2011年11月13日。
3、聯系人
評價單位: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 王旭光
建設單位:濟南華誠元首集團有限公司 王兆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