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單位
單位名稱:山東九羊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緒強 電話:0634-6521333
二、環評單位
單位名稱: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
單位地址:濟南市歷山路50號
聯系電話(傳真):0531-85870052 郵編:250013
三、項目建設情況
山東九羊集團有限公司根據公司生產需要在2005年投資18131.3萬元依托一期焦化建設了二期焦化項目,建設生產規模為60萬t/a干全焦(公稱能力),采用搗固煤餅,側裝高溫干餾,濕法熄焦工藝,選用TJL4350D型,雙聯下噴、單熱式廢氣循環、側裝煤搗固焦爐,炭化室高度4.3m,爐組規模2×50孔。同時配套備煤、篩貯焦、地面除塵站、濕法熄焦、冷鼓電捕、脫硫及硫回收、硫銨、洗脫苯及公用工程、生產輔助設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萊蕪市環境保護局對二期焦化項目下達了限期改正通知書,因此,山東九羊集團有限公司委托省環科院按《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程序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現將本項目基本情況及其影響予以公示。
1、主要環境影響因素
項目投產后,項目產生的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將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廠區周圍。廢氣污染物主要有SO2、煙塵、粉塵、CO、H2S、B(a)P、NOX等,經處理后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二級標準,焦爐無組織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均符合《煉焦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l617l一1996)表2中二級標準要求;廠區邊界惡臭污染物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l4554—93)的二級新擴改標準規定;本工程酚氰污水經過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其水質可符合《鋼鐵企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6-92)一級標準,全部作為熄焦塔補充水和煤場噴灑水,實現生產廢水的零排放。
2、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在本次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經預測,本項目廢氣污染物的排放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均能夠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以及《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居住區標準;廢氣的無組織排放對廠界濃度影響小,廠界濃度均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以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標準的要求。
經預測各廠界噪聲值均能夠滿足《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III類標準要求,項目建設對噪聲影響較小。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對地表水影響小。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是焦塵以及煤氣凈化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部分屬于危險固體廢物,均進行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不會對居民的生活環境產生影響。
根據《焦化廠衛生防護距離標準》(GB11661-89),確定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1000m,本項目廠區周圍1000m內無村莊等居民點,滿足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
環境影響的主要結論:各污染因子排放情況均能滿足環保要求,環境影響不大,本項目建設基本符合《焦化行業準入條件》和城市發展規劃的要求。該項目投產后可保證330人的就業,年銷售收入71278.52萬元、利稅3887.61萬元,社會、經濟效益更是十分客觀。
3、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內容
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況—征詢有關部門意見—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方案、開展工作—進行環境背景調查—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環境空氣、噪聲、水環境影響評價與分析—公眾參與—項目環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編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
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內容:區域環境狀態調查、工程分析、環境空氣影響預測與評價、水環境影響分析、噪聲環境影響評價、環境風險評價、經濟損益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經濟技術論證、清潔生產分析、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四、征詢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①當前經濟發展狀況;②當前經濟發展主要問題;③當地環境問題;④本工程對當地環境影響;⑤本工程建設對當地經濟發展的作用;⑥對本項目的建設持何種態度;⑦對本項目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五、公示說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建設單位或受委托的環境影響報告編制單位為公眾提供相關資料查詢、查閱服務(若需閱環境影響報告書有關內容,我公司已在九羊集團辦公樓設立發放宣傳印刷品和報告書簡本處,敬請查閱)。
2、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內,可按上述聯系方式向項目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報告編制單位提出。也可將書面意見另外抄送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公示發布單位:山東九羊集團有限公司
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
公示發布時間:2007年7月31日